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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姜有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零容忍”,2024年3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姜有东(外号“肥仔东”)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有忠(外号“肥仔忠”)、姜有权(外号“肥仔权”)、姜建权(外号“花蚧”)、姜敏艺(外号“阿叻”)、易尚碧、刘后华(外号“王勇”“大傻”)、江建国(外号“阿国”)、文尚柏(外号“高佬”)、丁明涛(外号“丁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4月19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对姜有东、姜有忠、姜有权等2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为全面查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请曾遭受该涉黑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掌握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侵害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线索的相关知情人等,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核查属实的,将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公安机关敦促姜有东涉黑恶犯罪团伙在逃的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对检举揭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的,对故意窝藏、包庇、协助涉案人员逃避法律制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及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朱警官,18138279019;

  张警官,18188613151。

  来访、来信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扫黑办(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泉园路28号),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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