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3号)有关规定,经实地评估、说明解释、出具报告、申诉复核等环节,现对2023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龙岗区2023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结果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