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龙民〔2022〕24号)有关规定,经项目征集、资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社工服务项目入库及人员配置(第四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单位及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龙岗区民政局)反馈,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755-28948171;电子邮箱:mzsgk@lg.gov.cn;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305室。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