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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社工人才扶持激励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民规〔2023〕2号)《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3年版)》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期组织5名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对申请的社工人才扶持激励项目开展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资助项目

申请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评审结果

拟资助金额

1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先小红

彩虹

评审通过

1万元

2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杨丽雅

彩虹

评审通过

1万元

3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张静

彩虹

评审通过

1万元

4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赖晓锋

彩虹

评审通过

1万元

5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刘燕

春暖

评审通过

1万元

6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石李鹏

正阳

评审不通过。专家考评分数未到60分。

/

7

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王学秀

正阳

评审通过

1万元

8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曾巧容

彩虹

评审通过

0.5万元

9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龚颖

北斗

评审通过

0.5万元

10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彭淑瑶

北斗

评审通过

0.5万元

11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杨雁

春暖

评审通过

0.5万元

12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古绘嫦

龙祥

评审通过

0.5万元

13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胡好评

龙祥

评审不通过。案例非申请人独立开展或主要开展的。案例共3次服务,前2次服务由胡好评、李超共同跟进,第3次由李超跟进。

/

14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黄伟祥

龙祥

评审不通过。提交的资料为一系列活动,不构成案例的要素,且活动主要由其他社工开展,非申请人主要负责。

/

15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甘业爱

鹏星

评审不通过。案例未在当年度内产生或开展的服务。

/

16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陈露

正阳

评审不通过。个案记录不全,仅有2次面谈记录、2次回访记录。个案结案报告显示终止服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未在当年度内产生或开展的服务。

/

17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陈文丽

正阳

评审不通过。个案结案报告显示终止服务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未在当年度内产生或开展的服务。

/

18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李翠容

正阳

评审通过

0.5万元

19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李彤彤

正阳

评审通过

0.5万元

20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石慧娟

正阳

评审通过

0.5万元

21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张雅真

至诚

评审通过

0.5万元

22

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张远星

至诚

评审通过

0.5万元

23

社会工作学术论文奖励

杨怡妮

春暖

评审通过

1万元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书面向龙岗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人:王晓欣;联系电话:0755-28948171;邮箱:mzsg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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