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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2023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和验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龙岗区民政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龙岗区2023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和验收服务,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2023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和验收项目

  (二)采购单位:龙岗区民政局

  (三)预算限额:42万元(含)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由龙岗区民政局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验收

  (六)项目概述: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和《2023年度市政府养老服务类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龙岗区养老服务供给,帮助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3年全区完成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000户,计划最终完成1050户。

  二、项目实施内容

  对接我区11个街道配合完成105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入户评估和竣工验收工作。

  (一)资助名单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评估团队与申请人约定入户时间,前往申请人改造房屋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入户需求评估。评估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居室环境的评估、家庭成员照护情况评估等内容;

  (二)通过改造系统电子填报或纸质材料填报《深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评估表》并签名,经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评估团队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由评估团队将扫描件上传至改造系统;

  (三)实施改造过程期间,申请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原因提出超出原需求评估结果的改造需求的,评估团队需配合街道办事处就新需求进行重新评估,由此形成的改造方案需经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重新审定;

  (四)改造完成后,评估团队配合街道办事处结合评估需求、改造方案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深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核验收表》,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确认。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改造项目服务机构限期整改,评估团队配合街道办事处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需扫描上传至改造系统。

  三、投标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投标单位经营范围有相关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须在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打印许可经营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中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之日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深圳市从事养老服务设施或无障碍改造相关项目评估验收经验;

  (六)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车辆后勤等资源储备,评估团队由养老服务社工、医疗护理、康复辅助、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开展入户评估调查时每组不少于3人;

  (七)承接我区2023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和验收项目,今年不得作为我区各街道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供应商。

  四、投标申报材料

  按以下顺序排放投标文件并扫描电子版上传(PDF版本):

  (一)投标文件目录;

  (二)机构基本情况简介;

  (三)经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截图;

  (四)投标承诺书;

  (五)法人证明或授权证明书;

  (六)项目详细报价单;

  (七)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八)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和项目成员情况(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购买证明或劳务合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相关证明资料);

  (九)诚信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愿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扫描件应与原件一致,所有资料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盖公章或印章不清晰视作不符合评分项要求)。材料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页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封面投标人名称处及密封袋后侧封口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必须是上述所有资料,否则审核不通过,视为废标文件。

  五、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如采用邮寄递交的,应提前电话告知并在截止时间前寄出。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龙岗区民政局515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先生,0755-28948311,邮箱lgmzflk@l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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