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龙岗区民政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龙岗区养老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服务,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养老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部署要求,结合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把握养老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龙岗区2023-2035年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
(三)预算上限:45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项目验收。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
(二)有本领域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开展本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经验。熟悉深圳市、龙岗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环境或开展过类似研究课题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项目研究团队对龙岗区区情和老龄工作有充分了解。
(四)项目申报单位无相关诚信问题。
三、申报材料
(一)机构简介;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龙岗区养老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编制方案,内容包括研究思路、框架结构、工作计划、成果产出等;
(四)经费预算表(加盖公章);
(五)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佐证材料;
(六)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愿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按照相关要求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密封袋页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封面投标人名称处及密封袋后侧封口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如采用邮寄递交的,应提前电话告知并在截止时间前寄出。
五、评选办法
龙岗区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过往经验、编制方案、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民政局518室;
联系人:巫纤纤
联系方式:0755-28948172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