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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管理,加强民政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以预算绩效为指挥棒,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促进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化,使职责划分更加合理,岗位权限更加明确。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绩效办”),针对市局本级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特别是针对存在编制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绩效不达标等现象,局党组剖析根源,专题研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分工相互协作机制。

  二是对新增预算项目和政策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对本单位项目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新增项目(新出台政策)预算需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财政部门,作为新增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必备要件。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预算支出,包括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年中追加经费支出以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应的支出,适时跟踪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际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所有预算项目(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项目,不包含完全由非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再仅限于100万元以上项目)均需填写《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及时反映本部门在预算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项目偏离绩效目标、目标无效、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绩效指标任务无法完成等,并及时进行整改;选取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儿童生活抚养专项、救助人员救助金三个项目作为重点项目,重点监控。

  四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均须填列绩效目标,预算申报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民生项目、重要履职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表并上传佐证资料;同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均按照“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年度目标”的原则和方式梳理编制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细反映本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及关键性绩效指标、各项任务(重大政策)的绩效目标和关键指标。绩效目标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五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等结果与预算编报、政策调整有机结合,一级预算单位应建立绩效结果内部公开通报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绩效问题整改的考核指导,对其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或不予编报,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按照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落实政策和履行职能的情况补充完善个性指标,形成本单位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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