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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基本民生,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6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疫情发生以来,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扎实做好“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牢牢守住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更多更及时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做好低保提标相关工作,把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深民〔2020〕26号)精神,从今年1月份开始,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160元提高至1250元。我们及时作出调整,将低保对象养育扶助金从348元提高至375元,将低保边缘对象养育扶助金从232元提高至250元,将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从1856元提高至2000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身边。

  🌟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及时将因疫情影响和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范围从有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放宽至能提供企事业单位有效劳动合同或者近三个月内在深缴交社保证明或提供在深居住证明(仅限于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今年以来,累计将因疫情影响或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24户59人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我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73户377人);累计救助临时困难群众94人,其中本区户籍人员69人,外地户籍人员25人。此外,针对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缺问题,分八批次为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口罩41237个、免洗洗手液5000瓶、酒精1000瓶,大米1440袋、食用油180桶、面粉180袋等生活物资。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金,确保困难群众正常生活

  每月提前5天足额发放低保金,其他各类救助补助金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以来,累计为低保对象1141户次2547人次发放低保金21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72户次1930人次及低保边缘对象84户次243人次发放养育扶助金1653份,共54万元,为临时困难群众94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11人次发放供养金2.6万元,为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27607人次发放“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1101万元,为6名散居孤儿发放养育金6.9万元、困境儿童28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7.93万元。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在市发改委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以来,累计为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低收入群众4.2万人次发放1至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994万元,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有效扩大救助面

  一是为罹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户籍居民和外来劳务工提供救助。今年以来,区慈善会累计资助户籍困难人员88人次,资助善款86.1万元;资助外来劳务工42人次,资助善款36.1万元。二是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帮扶救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迅速制定《龙岗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明确资金可用于“对我区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死亡、受伤或致病的人员及家庭的关爱和救助”和“对我区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目前共救助困难家庭2户,资助善款10.5万元。

  🌟强化街面搜救劝救收救,全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身心健康

  通过购买服务设立区救助管理站站外临时安置点(深圳颐爱医院),组织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同步设立11个临时庇护点,为受疫情影响务工不着、投亲不遇等流浪乞讨群众提供饮食起居和隔观医疗等服务,组织力量对广场、涵洞等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劝导,前移救助关口,有力确保特殊时期街面困难群众搜救工作到位。全区累计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1485人次,发放口罩等医护用品1825件、物资480套;其中深圳颐爱医院累计实施保护性临时隔离救助223人,11个街道临时庇护点累计救助安置群众41人。切实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上半年共接收救助4名困境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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