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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服务龙岗跨越争先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在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20周年之际,深圳经济特区干部群众响亮喊出“闯出一条新路来”,加快由“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转变,其中的一大亮点是要把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去部署和推动。在去年底全省改革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把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作为当前三项重点改革的第一项;深圳市刚刚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也有大量篇幅专门涉及社会组织。可见,加快社会组织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大发展已迫在眉睫、箭在弦上。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和“助推器”。龙岗区历经近20年的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基础和规模,但仍然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社会建设总体水平落后于原特区内,社会组织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更加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特别是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的要求,“着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诉求等方面的能力”。截至目前,龙岗区共有社会组织600多家,这是一支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如何发挥这些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重要课题。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小平同志强调的“敢闯”。3月7日,龙岗区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这是全面加强转型发展时期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始终遵循“顶层设计、基层创造”的原则,以社会组织载体建设为抓手,统筹研究部署社会建设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打造和谐幸福龙岗。

  “搞活”社会组织

  敢于打破政府“大包大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主动“放权”于社会组织,真正实现由“划桨者”向“掌舵者”的角色转变,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提供发展空间。

  这种转变,既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也有利于“搞活”社会组织,让其担负起更多调节社会关系的职责。3月15日,龙岗区社工委、龙岗区民政局联合在全市率先举办了社会组织“十佳案例”评选活动,为树立社会组织标杆、以先进带动后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这充分说明,良好发育的社会组织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公众意见的表达也更为理性有序,更能形成由下而上的改革动力。从此意义上来说,公民社会的形成与社会组织的发育有着直接的联系。

  为社会组织“松绑”

  尽快构建培育扶持政策体系,全面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松绑”,不单单是降低准入门槛,同时也要加大培育力度和配套政策的完善,社会组织发展不仅仅面临的是登记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成立之后如何发展,这就需要在资金、税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培育模式,同时还应建立市场淘汰机制,方能成就一个社会组织百舸争流般的发展盛景。

  “关爱”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助推深圳未来进行改革的原动力,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主力军,不但要为其“转正”身份,也要不断向其注入“血液”。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强化指导、突出重点,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推进社区公益慈善、社会福利、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推动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加强社会建设的号角声中,社会组织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我们所有人都应依势而动,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看待社会组织,共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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