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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措施培育社会建设新力量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2年,龙岗区民政局创新扶持培育措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区社会建设,并评选出社会组织“十佳案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该局将继续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措施,探索培育社会组织的新模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社会建设的新力量。

  2012年,龙岗区民政局参与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十佳案例”的评选和颁奖典礼,全区600多家社会组织代表参加活动;编写《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十佳案例”分析》一书,将优秀社会组织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该局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权限下放给街道,目前已有39家社区社会组织在所属街道备案。该局还大胆创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机制,委托第三方组织“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初审工作,全区共有582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合格及基本合格率达99.8%。同时,该局抓住“三打两建”活动契机,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开通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网站,建立经济类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各行业协会和经济类社会组织设立了廉洁监督委员,树立了一批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模范单位。

  今年,龙岗区民政局将继续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措施,建立健全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等8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探索社会组织分级分类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支持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等,争取到“十二五”末实现每万人拥有5至8个社会组织的目标。同时,该局还将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制度,引入社会资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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