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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为抓手,激发基层治理原生动力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成立于1993年,位于深圳市东北部,辖区总面积388.59平方公里,是深圳市面积最大的行政区,作为深圳市原“特区”外的行政区,龙岗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落后,普遍存在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专业人才缺乏、“造血”能力弱、筹资渠道单一、整合资源能力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围绕新时代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任务新要求,龙岗区坚持问题导向,以龙岗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实情为基础,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积极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探索,从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平台功能、整合社会资源等多方面发力,激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原生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优化顶层设计,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管理模式

  针对基层社区普遍存在大量自发性社区组织,有开展社区活动的需求,但受限于没有合法身份的实际情况,龙岗区出台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授权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推动指导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活动制度和服务规范,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对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培育,促进其不断提升能力、完善管理,进而达到注册登记条件,给基层自发性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成长过渡空间,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有效提升。

  (二)强化平台功能,建立孵化基地+枢纽型组织培育模式

  一是搭建“区—街—区”三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补齐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不足的短板,龙岗区充分利用社区闲置公配物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单独建设和合署办公的方式,建立健全“区—街—区”三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同时在坂田街道试点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效能作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绩效评估的重要考核要素之一,全方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保障机制。二是推动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鼓励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充分发挥其枢纽性作用,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协调、场所设备等支持,示范带动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对接政府资源,协助社区社会组织申报政府培育扶持优惠政策。

  (三)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基金会+社区基金”资金筹集模式

  一是探索发展社区基金会。龙岗区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社区基金会——“深圳市南坑社区圆梦慈善基金会”,随后成立“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基金会”等具有示范效应的非公募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在扶弱济困、资助社区公益项目、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探索设立社区服务基金。社区基金会的成立有着较高的门槛,面对各社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龙岗区探索以公募基金会为主导,推动各街道成立冠名基金,充分发挥冠名基金“小而精”的优势,采用社会募集的方式,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社区企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层治理。

  (四)坚持需求导向,探索“项目赋能”发展模式

  一是持续开展公益创投大赛。龙岗区聚焦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对社区社会组织“小、散、弱”、项目设计运营能力不足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连续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大赛,通过“社区-街道-区社会创新中心”层层指导,提升社会组织项目需求调研、项目设计优化、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水平,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服务能力。二是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与基层治理“供需”对接。龙岗区通过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开展“龙岗好心态”项目评选等措施,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与基层治理的“需”求有效对接,根据基层治理需求重点培育为老妇幼残、失业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为基层治理提供心理健康、矫治安帮、法律援助、纠纷调处等“切实需要”的社会公共服务。

  二、工作成效

  (一)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多元发展

  截至2022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共有社会组织1810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1007家,同比2016年增长59.84%。社区社会组织中登记类332家,同比2016年增长28.68%;备案类675家,同比2016年增长81.45%。社区社会组织类型主要包含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和文体活动,已经成为龙岗社区公益服务、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文体活动的主力军,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最便捷的渠道,为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激发组织创新与服务创新有机结合

  龙岗区已建立13个社会创新平台,并以此为核心搭建以区级社会创新总部为中心、各街道社会创新分部为枢纽、社区“V创空间”服务项目为抓手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平台,并出台《龙岗区社会创新平台运营与评价(试行)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各社会创新平台运营。通过“V创空间基层社会治理特色孵化器”项目,集中发展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等重点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累计孵化培育社会组织154家;培育扶持成立区社会组织总会、横岗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园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共3家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16家,累计为23家社区社会组织申请到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

  (三)促进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补充

  龙岗区初步探索出一条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补充的社区社会组织资金募集模式。南坑社区圆梦慈善基金会充分利用其贴近社区优势,在社区特殊人群帮扶、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社区公益项目资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基金会出资举办深建设者子女“小候鸟”夏令营活动,开设“团队协作”“开班礼仪”“手工制作”“军训体验”“朗文英语”“博物馆学堂”等多项服务于“老、妇、幼、残”和来深建设者的精彩课程,开展扶贫济困、帮残障人士找工作、助力社会组织圆梦的项目,让社区居民实实在在受惠,均受到社区居民好评。

  (四)实现基层治理“供需”有效对接

  通过公益创投大赛等方式,龙岗区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800多万,资助优秀项目200多个,项目范围涵盖心理健康、法律援助、矫治安邦、纠纷调处等基层社会治理重点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如基层网格员“爱的加油站”心理服务类项目、特殊群体“鼓舞飞扬”喘息服务项目、涉罪未成年人“一路阳光”帮教服务项目等社区基层“切实需要”的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与基层治理的“需”求有效对接,让社区社会组织更好服务社区居民和基层社会。

  (五)社区社会组织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减震器”

  龙岗区社区社会组织和部分专业社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同时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深化改革中,社区社会组织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重要主体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服务于龙岗区的各类社会组织,组织专业社工人才开展专业个案服务18385个,开展小组活动13390个,活动62580场(次),入户走访131195次,处理申诉和调解达103740宗,调动义工资源近6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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