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龙岗区民政领域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部门、本科室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单位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区府办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一)政务舆情收集途径

  1.区网信办反馈的政务舆情。

  2.局办公室收集的政务舆情。

  (二)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工作流程

  1.快速反应:局办公室发现舆情或收到区网信办反馈的舆情事项后,第一时间向分管信息宣传和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汇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按照业务内容告知相关业务科室。

  2.调查处置:业务科室及时调查处置并拟定舆情回复应对材料,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反馈至局办公室。

  3.正面回应:局办公室将领导审签后的舆情回复应对材料反馈至区政府应急办和区网信办等部门征询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和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共同审核,重要或重大舆情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相应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回应。

  4.动态跟踪:由业务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将进展情况反馈区总值班室和区网信办,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负责回应处置的科室、下属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局办公室对各科室、下属单位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政务舆情回应纳入年度考核,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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