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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办理收养福利中心儿童问题及流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国内公民办理收养应具备什么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三十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收养人可否直接挑选儿童?

  符合收养手续,由中心收养部安排通知申请人带齐资料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收养部提供2-3名孩子供其选择,每个拟收养人有两次选择机会。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直接到福利中心挑选小孩。

  三、收养人拟收养儿童须提供什么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什么是家庭寄养?

  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五、家庭寄养家长是否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当地民政部门。

  六、家庭寄养养育孩子是自费的吗?

  家庭寄养经费,包括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寄养家庭的劳务费用,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的工作费用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家庭寄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他用。

  七、每个家庭寄养的被寄养儿童最多几名?

  安置在每个家庭寄养的被寄养儿童不超过三名。

  八、办理家庭寄养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招募——评估——选择——配对——审批——培训——签约——寄养——反馈。

  九、办理家庭寄养须提交哪些材料?

  1、寄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寄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寄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

  4、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

  十、弃婴(童)办理入住手续是什么?

  1、福利中心只接收由公安部门送来,并证实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弃婴(童),对其它单位或个人送来的小孩,一概不接收。

  2、提供《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童)审批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印章清晰可见。

  3、提供询问笔录,须有捡拾人指模。

  4、提供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多方查找其亲生父母的过程和调查结论。对于身体健康儿童必须登报公告,避免小孩因走失而被误定为弃婴(童),公告期至少7天。

  5、提供弃婴(童)二寸彩照4张。

  6、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并对其健康状况作出定论,须有医院印章,诊断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的还须留院积极治疗。体检项目具体包括:血常规(含血型),尿常规,肝功能,乙肝二对半,梅毒血清试验,艾滋病毒试验。

  十一、弃婴(童)办理入住手续的调查报告内容是什么?

  提供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多方查找其亲生父母的过程和调查结论。对于身体健康儿童必须登报公告,避免小孩因走失而被误定为弃婴(童),公告期至少7天。

  十二、家庭寄养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深圳市常住户口和良好的固定住所;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3、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精神性、传染性疾病;

  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关系和睦,无不良嗜好,与邻里关系融洽,能够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具有爱心和同情心;

  5、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和经验。

  十三、捡到小孩子可否直接送福利中心?

  不可以。区福利中心只接收公安部门送来,并证实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弃婴(童),对其它单位或个人送来的小孩,一概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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