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救助管理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做好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协调工作。 (二)为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 (三)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帮扶转介、教育并护送返乡等服务,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