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实施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与政策。制定全区各类社工岗位设置标准、指导相关单位予以实施。协调指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管理运营。统筹规划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组织社工项目评审,实施社工人才培养工作。统筹指导全区社会工作宣传、培训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区属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公益性社会工作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慈善组织的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