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龙岗区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保障。一是做好工作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统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四是强化工作落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一是推进政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以政府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信息公开要求,在局政务公开栏和政府官网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每月按期更新公开内容,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据统计,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含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其他文件类信息等。

  (三)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想。民政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一是局党组坚持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局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9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3次,全局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二是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法意识和执政能力。同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镇领导干部均按上级文件要求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利用专题培训讲座、干部教育在线、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研讨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法治理论、科技政策等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专人推进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决策机制,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遵守《龙岗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龙岗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在制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时,通过官网、电话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并在官网及时反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二是严格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今年我单位新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2个,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1个,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政策及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时,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今年,会同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经济合同260多份、规范性文件4份,审查其他文书函件17份。

  (二)规范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一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本单位1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及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二是促进民政领域以案提效。梳理印发《龙岗区民政局“以案释法”案例汇编》,重点梳理全国范围内民政领域的典型诉讼案例及行政执法案例,剖析案件原因,汲取经验教训,实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提效。三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主体信息、职责信息、监督信息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部门对该执法行为的程序、法律依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依法将78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64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3年,共完成10宗行政检查案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社会团体3家,养老机构1家),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案件6宗。

  (三)多措并举,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利用新媒体普法,在“i龙岗”等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领域法律知识,并结合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等活动。二是抓重点领域普法。针对社会组织法律思维不强等问题,成立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工作室,组建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团队,随时为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集中学习、送法进社会组织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普法5次,覆盖300余人次。三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6月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等宣传平台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传视频、海报;联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七部门共同开展“筑梦青春 法治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区妇联协助市未保中心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题培训,共有120余位工作部门人员参与培训;重阳期间,在龙山永久墓园开展“树殡葬新风,促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赠送免费鲜花、派发殡葬惠民政策折页等方式,引导祭扫市民采用绿色方式缅怀先人,增进市民对殡葬惠民政策的了解;在“2·14”“5·20”等特殊节点,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发放《〈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宣传小册子;在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进一步推动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开展“数据同源”自查。加强与区政数局等相关单位沟通联动,牵头定期排查“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i深圳”龙岗专区等平台、移动端政务服务渠道,确保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并确保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二是做好“视频办”政务服务事项试运营工作。在社会团体证书换发补发等4项业务纳入“视频办”政务服务事项后,指导群众办理首件“视频办”民政业务,给群众带来全新服务体验,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三是推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一码告知平台。群众只需通过扫二维码就能即时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婚姻登记材料、社会组织政策、办理指南、申办流程,群众可随时查阅,方便快捷有效,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优化法治服务,提升治理监管水平。一是引领社会组织服务大局。出台《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实施细则》,对行业协会服务重点产业布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促进交流合作、参与“双招双引”和行业标准研制等业务活动,给予3万-50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激发行业协会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养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发布《龙岗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28项基本养老服务,有效解决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服务”等问题。三是夯实基层社区建设基础。通过指导全区119个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龙岗区十佳优秀居民公约”评选,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等,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专业机构、居民行为准则以及参与渠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四是搭建婚姻纠纷诉源治理创新平台。开展“幸福婚姻的四季乐歌”婚姻家庭主题活动,为市民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辅导、关系修复等服务。成立全市首个婚姻纠纷诉源治理协同中心,为市民提供情感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877人次,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减量增效。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终述法相关工作要求,将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和学法情况作为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办事,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5次,研究议题264项,办公会22次,研究议题129项,均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符合法定决策程序。全年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规现象。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执法覆盖面不够。目前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领域,殡葬、区划、救助、养老、志愿服务、慈善、民办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执法少。二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分布在各业务科室,部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不够丰富,执法技巧欠缺,法制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偏弱。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各业务科室、单位将普法工作结合到实际业务工作当中做得不够。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

  (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依法服务长效机制。把法治建设继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开展会商研讨,加大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文件审查、民主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和到期半年前的评估工作,督促现有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严格按照《龙岗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规范(试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形成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提高实施成效。加强对内部文件、合同审查等方面的梳理,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查找共性问题、存在不足,确保合法的基础上,加强合理性、合规性把关,从民政业务工作实情和大局出发,加强规范,提升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效能,降低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二)继续探索深圳首例遗产管理人工作好经验。加强与市民政局、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稳步推进遗产管理人工作,做好遗产管理人工作档案整理,探索制定深圳首个遗产管理人工作指引,争取形成全市示范性的工作经验总结,为将来日益增多的遗产管理人案件提供实施规范,保障民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全覆盖,开展“人人会执法、面面有监督”专项活动。整理制作《民政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和《民政领域执法对象清单》,进一步厘清民政领域执法事项范围。结合龙岗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将所有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统筹,组织开展“人人会执法、面面有监督”专项活动,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水平较高的基础上,加强殡葬、区划、救助、养老、志愿服务、慈善、民办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执法,在指导加强各业务部门执法人员能力的同时促进民政管理对象的规范化。

  (四)优化法制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民政系统公职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让公职人员切实感受法庭审理的流程和辩论焦点,推动公职人员更加注重履职过程中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设“民政法治课堂”,针对各业务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或处置重大复杂涉法事项时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审查质量不高,导致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计划全年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不少于100次法治课堂活动,讲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文件草案及政府决策等方面典型案例,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效率及质量,健全审查工作机制,高质高效推动案例成果的有效转化。

  (五)围绕群众关切,提高民政普法实效。围绕民政重点、中心工作,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慈善日等主题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成立民政领域普法讲师团,吸收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治理、慈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登记等领域的业务骨干作为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服务点、进工业园区、进社会组织等的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遵法、守法、用法氛围,取得普法实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