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8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开展了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查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等为依据,按照随机抽取、违法必究的要求,共检查社会组织60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工作人员150余人次,抽查范围涉及全区多个街道。检查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财务审计等方式进行,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据查,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体育协会等47家社会组织涉及上述问题。

  (二)内部治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理事会召开次数与章程规定不符,理事会召开程序不完善;二是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据查,深圳市龙岗区篮球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涉及上述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能制定适用于自身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二是未建账进行财务核算;三是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四是存在开办资金不到位、财务核算对开办资金未能如实反映的情形。据查,深圳市龙岗区股票文化协会等36家社会组织涉及上述问题。

  (四)其他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通过住所无法联系到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据查,深圳市龙岗区智能硬件产业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涉及上述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采取现场指导、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等措施,依法予以处理(详情见附件)。请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依职责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希望全区社会组织以此次抽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落实责任,规范行为,特别是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为龙岗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排头兵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情况及处理明细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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