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招募龙岗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受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社会组织:

  为指导龙岗区社会组织顺利报送2018年度报告,积极回应和解答社会组织关于年度报告相关问题,更好完成年度报告受理工作,向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龙岗区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深龙改办﹝2014﹞15号)文件精神,现拟招募优秀专业机构承接我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受理事项。

  一、事项内容

  (一)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填写咨询接待、政策解答、填报指引工作;

  (二)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形式审查工作,对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及时告知报送人;

  (三)负责对年度报告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送相关年度报告数据表格;

  (四)对年度报告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撰写《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报告分析报告》;

  (五)根据要求,对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进行格式转换;

  (六)协助区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实地抽查工作。

  二、征集对象所需条件

  (一)经广东省民政厅、深圳市民政局及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2年以上,且住所在龙岗区范围内的社会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或按要求履行提交年度报告义务,未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二)业务范围、宗旨与招募事项相符,并且熟悉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内部治理和具体运作;

  (三)被民政部门列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及以上;

  (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受到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已单独或联合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

  三、所需专业领域

  社会组织研究、政策宣传和社会调查、社工服务等。

  四、参与程序

  (一)提交清单: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正反面);

  2.列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证明材料;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材料;

  4.机构简介及曾经从事的-社会组织年检项目及所取得的经验成效;

  5. 拟实施的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受理方案;

  6.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受理项目的费用预算表;

  7.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二)申请方式:申请机构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资料按照以下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mzjsgb@lg.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机构全称+受理龙岗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申请”的格式。

  (三)申请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五、评选方式

  我局收到申请材料确认符合要求后,将回复确认函到发件邮箱。我局将根据申请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等指标情况进行评审,结果将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碧锋,电话:28934395。

  传真:89569201,邮箱:mzjsgb@lg.gov.cn。  

  附件: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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