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市民政局《关于认可区级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深民函〔2014〕1317号)的有关规定,龙岗区民政局组织开展龙岗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023年全区共有12家社会组织报名参评。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依据《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标准,经社会组织申报自评、实地考察、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定、复核委员会复核、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出5A级社会组织7家,4A级社会组织1家,2A级社会组织1家。
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