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9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目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认清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社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落实防疫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社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年会等大型会议,举办论坛、讲座、培训、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应暂停、延期或线上举办。社会组织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换届会议的,可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期换届的书面申请,待疫情稳定后再召开换届会议。

  三、多方联动配合,积极有序参与防疫。全区各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应立足实际,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和引导市民科学防疫,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服务工作。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倡导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四、强化舆论导向,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会员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加强有关疫情管控政策宣传和科学防疫指引。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会员和服务对象有序配合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做好疫情管控舆论引导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各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我局,邮箱:mzjsgb@lg.gov.cn。

  特此通知。

  龙岗区民政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郑碧锋,联系电话:0755-28934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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