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深圳市龙岗区小新星教育培训中心等50家社会组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处于非正常活动状态的社会组织列入《龙岗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详见附件)。
附件:列入龙岗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