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元,较2014年预算23万元减少2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减少10万元,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减少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0元,公务车运行费减少11万元)。减少原因:一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预计本年度公车改革无需用度过多车辆费用而减少公务车运行费。
深圳市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