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在市市场监管局和龙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注重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35篇,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4篇,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互动交流等信息237篇。通过学习强国、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晶报、龙岗融媒等国家级、市区级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105篇。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814条,行政强制信息281条,行政许可25896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计136件,已答复125件(含上年度转结件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6件,法人申请0件;在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53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35件,其他处理35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文件的整理汇编,在龙岗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实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调整。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做好“三审三校”的审核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及时、高效地向群众传递。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因人员临时调整,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部分内容的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按时参加市局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稿件撰写质量,学习政务公开栏目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并及时报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工作对接顺畅。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