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限期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深市监龙公告〔2022〕1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2年4月29日,我局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连心路158号B栋101处,查获一批标注“心诺”注册商标的一次性采样器,限涉案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龙岗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上江路2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本局将按《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 假冒伪劣商品被查获公告后,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满十五日不到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假冒伪劣商品连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规定,将假冒伪劣商品连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联系人:江女士、叶先生,联系电话:0755-84867503

  附件:财物明细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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