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关于调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扶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政府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21〕1号)有关要求,因《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3号)其制定主体及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故相关政策已于2021年1月停止实施并启动了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我局已同步停止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工作。鉴于近期我局已按《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自2021年1月20起,我局已停止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扶持项目,因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重新修订完善中,请各有关单位关注最新政策调整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咨询电话:0755-28915116)。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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