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我区广大企业或组织践行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战略,服务辖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组织对现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欢迎社会群体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市场监管大厦413室
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周先生,邓先生
办公电话:(0755)28903877,28918832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稿
2.《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