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深市监龙告字〔2020〕T401012号,深圳市龙岗区南湾金沙港足浴按摩城)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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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决定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南湾12号)(详见附件),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前来本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富北路48号,联系人:赖生,谭生,电话:0755-28462155)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南湾12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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