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周晓生)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2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周晓生:

  本局已于2020年8月17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宝龙40号),因你无法联系,且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宝龙40号)(详见附件),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前来本局宝龙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刘屋村上江路2号303)领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宝龙40号),联系人:王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84867726。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20]宝龙4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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