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8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9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工单(编号:201911197878)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松元头油麻地金湾建材集散地的无名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批疑似假冒伪劣的“海螺牌”水泥,且当事人下落不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涉案产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

  我局现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因当事人下落不明,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深市监龙处字〔2020〕吉华1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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