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南湾金沙港足浴按摩城)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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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已于2020年6月22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市监龙岗听告字〔2020〕2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市监龙岗听告字〔2020〕2号)(详见附件),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前来本局南湾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富北路48号)领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市监龙岗听告字〔2020〕2号),联系人:谭先生、赖先生,联系电话:28462155。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市监龙岗听告字〔2020〕2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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