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深圳再创高峰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8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再创高峰实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04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于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且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深市监龙岗催字〔2020〕Q50602号),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前来本局龙城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白灰围二路87号204房)领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通知书号码:0122000010225101),联系人:陈洁纯、石祖元,联系电话:0755-28280160。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深市监龙岗催字〔2020〕Q50602号)及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通知书号码:012200001022510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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