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深市监罚字〔2020〕龙2号,深圳市奥克贝尔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奥克贝尔贸易有限公司:

  经我局立案调查,帅明洋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并办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U盾及数字证书。深圳市奥克贝尔贸易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6日设立登记时利用该数字证书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公司登记机关的方式将帅明洋备案为当事人的监事,我局已依法作出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罚字〔2020〕龙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罚字〔2020〕龙2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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