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深圳市森荣洋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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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涉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深市监龙告字[2020]W05号)(详见附件),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前来本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裕华北街6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84055528)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深市监龙告字[2020]W0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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