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黄进军)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3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黄进军:

  本局于2019年10月2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罚字〔2019〕725号)及《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本局决定向你(单位)发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深市监龙催字〔2020〕横岗003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前来本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79号,联系人:陈先生、彭先生,电话:0755-28861738)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深市监龙催字〔2020〕横岗003号)。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深市监龙催字〔2020〕横岗003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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