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我局提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汇祥禄通讯数码商行在2013年4月27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系冒用申请人韩少菲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记录等材料予以证实。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并进行调查处理。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对上述商事主体及相关商事登记作出处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邮政编码:518172;联系电话:0755-2890547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