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基本农田18-2,3地块建设辅助设施审批手续。该辅助设施位于平湖街道白泥坑排榜立交南侧,拟选址用地面积2888.63平方米,用于蔬菜分拣、农残检测、基地管理、农机农具存放、农产品晾晒等。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前,应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888.63平方米。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片区基本农田18-2,3地块
三、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s://www.lg.gov.cn/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1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注明:基本农田18-2,3地块建设辅助设施项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755-28916031;传真:0755-28708301
特此公示。
附件: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