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园山街道康贤路52号2楼货主:
本局于2023年3月6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深市监龙岗强字〔2023〕191076号),对你(单位)有关场所、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查封扣押期限届满的规定,本局决定自2023年6月20日起对全部物品(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192946)及场所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联系人:梁侃;联系电话:0755-28918392
联系地址:龙城街道办事处801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19294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