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覆盖 网格化监管--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创新药品质量整治模式

发布时间: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报讯 记者段倩、通讯员张索清报道: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据了解,自8月份开始,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全面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创新了“药品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保证了全区的药品市场安全。
   据了解,为保证全区的药品市场安全,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全区建立了完整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每个街道办为一个网格监管责任区进行划分,监管工作由街道办负总责,每个网格监管责任人由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组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并规定监管责任人(召集人)每人每月检查药店不少于15家、综合执法队监管责任人每人每月检查涉药单位不少于15家、卫生监督所监管责任人每人每月检查医疗机构不少于15家。这种网格化监管模式整合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的行政资源,有效落实了监管责任,实现了药品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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