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稽查员”提升执法效果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只需一名执法人员、一台手提电脑、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便可现场完成执法检查、处理等全部操作,还可现场进行法律查询、信息互通,告别以往查处后手写潦草、执法文书质量参差不齐等弊病。一年多来,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创新机制,成功研发了药监电子执法系统,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效果。目前,市药监系统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该系统的操作培训,近期将在全市药监系统中推广使用。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电子政务已经成为各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但在深圳市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同时,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压力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龙岗辖区内零售药店已达2100多家,医疗机构650多家,化妆品经营企业保守估计在1000家以上,而辖区稽查执法人员仅10人,平均1名稽查人员监督对象近400家,行政执法面临巨大的压力。同时,以往的执法行为全部由人工完成,现场执法的文书存在字迹潦草,不规范,执法文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此外,案件的数据统计工作量大,容易出错,不同的执法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流也缺乏一个统一的平台,对开展辖区内的药品监管问题存在着巨大的阻碍。为此,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在工作中积极总结,创新机制,经过一年多的研发和试用,自主开发的电子执法系统已研发成功,并在全市药监系统中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已录入案件150多件,处理现场检查案件51宗,文书1000多份。该电子执法系统填补了药监系统在行政执法电子政务方面的空白,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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