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质量强区办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 2015 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质监质函[2015]129 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年度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 为更好地帮助我区企业参与申报该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积极主动申报省政府质量奖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以下简称省政府质量奖) 是广东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省政府批准、 表彰和奖励,授予在广东省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 服务和经营质量、 自 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和组织。 请我区符合条件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踊跃参与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研阅《通知》, 精心准备做好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 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地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2015 年度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见附件), 并按《通知》 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光盘一份),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前提交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质量处(深圳市深南大道 7010 号工商物价大厦),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 其他事项

  各单位如对申报工作有疑问, 请及时与区质量强区办(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联系, 联系人: 钟先生、 张小姐, 电话:28903877,

  28904992。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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