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主动整合对外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运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9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2

 0

 4749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1

0

 2345

行政强制

 86

0

 5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9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

 0

1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6

5

1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35 

36 

(七)总计

177

 6

 0

1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得到加强,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能公开的都能按规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给予告知答复。但工作中仍存在答复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加强负责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制费0元,邮寄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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