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监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14年11日至20141231日。

  一、概述

  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动整合分局对外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运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441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目录中的项目全部按要求重新进行更新确认。主动梳理权责事项,对外公开发布1640项权责清单。

  (一)公开渠道方面

  主要总结本单位在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35条;通通过深圳各大报刊、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368;通过办事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触摸屏等方式公开信息累计36;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512件。

  (二)便民服务方面

  2014年,我分局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2435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册12000份。印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宣传册10500份。我分局原分局外网和龙岗政府在线模块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对外公开的外部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72件。其中:

  (一)通过市局转办的有605件;

  (二)分局直接受理的有267件。其中:1、通过电子邮件受理的申请有2592、通过信函受理的申请有6件;3、现场受理2件。

  (三)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要求公开举报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处罚情况及依据、奖励情况及案件资料的申请,达613件;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等信息的申请255件;要求公开企业登记信息、标准备案信息、食品准入情况等的申请4件。

  (四)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已按期答复872,答复情况:1、答复同意公开的523件;2、答复公开(已主动公开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和路径)的325件;3、答复信息不存在4件;4、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的7件;5、答复不属于应公开范围(内部管理信息)1件;6、答复不属于《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情形9件;7、在分局作出答复前,申请人已主动撤销其申请的2件;8、答复不属公开范围(内部管理信息)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4年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针对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3件,2件复议机关已依法予以维持,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发生行政诉讼2件,1件人民法院已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1件申请人自行撤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前仍存在网上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内部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明晰各单位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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