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引言】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一、概述

  2018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主动整合分局对外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运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在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1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一)公开渠道方面

  本单位在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76件;通过深圳各大报刊、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6通过办事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触摸屏等方式公开信息累计16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0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497宗。

  (二)便民服务方面

  2018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共约18万户次(其中,企业6.4万户次,个体户11.6万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226户次,派发、邮寄31万份宣传资料。派发打传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张贴海报通告550幅、悬挂横幅37条。共举办3·154·26等各类打假宣传活动283场次,媒体专刊宣传16期,覆盖市民群众39万人,发布3期龙岗区《打假工作信息》,累计94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52件,均按时答复,答复率100%。其中:

  (一)通过委网上系统转办件156件。

  (二)我局自行受理96件,其中:1、通过电子邮件受理的75件,2、通过来信来函方式受理的21件。

  (三)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252件均按规定给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21件,不同意公开的15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的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1件。

  (四)从依申请公开内容来看,今年大部分申请公开是12315系统投诉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处罚情况及依据、奖励情况及案件资料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制费0元,邮寄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共7宗,其中维持原信息公开答复的3宗,撤销的4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得到加强,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能公开的都能按规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给予告知答复,但工作中仍存在答复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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