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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公安分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4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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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岗区委巡察工作总体部署,2019年12月27日,龙岗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公安分局作了反馈,共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67个。截至目前,龙岗公安分局已完成整改事项60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7个,未完成整改的事项0个。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成立专班。龙岗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龙岗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局政治处相关领导、民警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党组织依照分局党委做法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络工作,在全局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架构;二是传达学习。分局党委先后召开了党委会议、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龙岗公安分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求各问题认领单位党组织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并报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分局整改落实方案。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一是挂图施工。分局党委班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按照任务分工谋划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列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具体到事、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督导。分局党委建立了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持续跟踪检查督导,对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提醒,对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重点跟进。同时,将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作为、慢作为。

  (三)固化有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改进。自巡察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党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让“改起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从思想状况、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入手,深挖问题线索,从源头刹住隐患性苗头性等倾向性问题,全面提高警队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生力军作用,为建设平安龙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是固化机制。分局党委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好制度、好方法、好措施推广和运用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同时,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抓下去,持续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过硬队伍。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建警不够突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涉黑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每周组织线索核查民警召开会议,对正在核查的线索开展研究和讨论。同时,适时开展黄赌毒打击查处技能、情报研判分析等执法质量培训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打击能力等培训;二是固化“打伞工作”四同步机制,组建分局专业扫黑情报研判队,全面梳理涉黑涉恶案件,认真挖掘“保护伞”线索;三是继续深化“扫楼”工作,在工业园区、创意产业园、物流园等地新增安装高层楼宇信息采集系统,对高风险类金融企业进行精准扫楼;四是下发《关于强化全区社会面巡逻防控的通知》,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九大系统”建设。

  2.针对“处置网络不良信息问题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固化完善有害信息处置机制,加强打击整治力度;二是积极推动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线上、线下预警力度,确保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置;三是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现行案件的侦破力度。

  3.针对“党委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制定各单位党组织议事决策规范,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按规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综合利用集中学习、“云上警政”学、考学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三是严肃整顿党组织会议不严肃、党组织会议和行政会议混淆等问题,全面排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不规范行为,不定期对下属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本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分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规定,规范举办重大会议、主办重大活动审批报备制度,明确工作总结、部署、安排和计划请示报告制度。

  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分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形式,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和政法、公安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分局各级党组织最主要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二是组织开展理论学习集中督查,并纳入“政治体检”相关内容,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问责;三是持续通过微信、深云平台等载体开展“党员第一课”教学,营造抬头可见、低头可学的浓郁氛围;四是用好“深云”平台教育功能,以“龙岗公安大讲堂”为载体,对全警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半年专题学习一次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规定,并研究出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举措;二是加强内部保密管理,研究制定警队内部意识形态应对工作预案,开展模拟推演,强化工作成效,提升管控能力;三是加强系统管控制度,健全信息审核及发布机制。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从优待警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切实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二是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提醒制度,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时,必须书面提请组织关系在该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四是筹划打造分局党群服务中心,整合党史队史、智慧党建、政工服务、心理服务、休闲活动等功能,为警队开展学习教育、党团活动、服务保障打造阵地,并同步筹建网上党群服务中心;五是下发了《龙岗分局正规化建设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指引,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完善各单位党建阵地建设。

  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依托智慧党务平台,把“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二是对必须在党组织会议研究的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严肃整顿党组织会议不严肃、党组织会议和行政会议混淆等问题,对党组织会议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整治,对涉嫌造假的严肃进行处理;三是加强信息衔接沟通,改进行政关系介绍信格式,将转接党组织关系一并纳入提醒事项;四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制定党员发展任务清单,建立一人一档,确保照单作业,严格把好发展党员政治关质量关。

  3.针对“用人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招聘审核,新招录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核、面试,条件均符合后方可办理入职;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定期通过会议或温馨提示等方式提醒领导干部做好个人事项申报;三是对个人事项中易错易漏项目,加强培训指导,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指导,提高信息填报准确率。

  4.针对“从优待警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将警察基金会、工会等慰问渠道进行有效的整合,缩短了慰问申请发放时效;二是以“一图看懂”的方式发布警察基金会援抚慰问指引和工伤业务操作指引等,提高工作成效;三是定期组织全局性文体活动,同时增加各单位工会经费,出具更详细的使用指引,让各单位均有条件自行开展夏令营、子女托管等工作;四是将慰问工作与民、辅警体检、就医援助、工伤认定、保险理赔、医疗费用报销等服务工作进行有效结合,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规矩意识不够”的问题。

  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再次强调了饮酒报备工作规定,安排专人对“廉政事件”饮酒报备模块使用情况进行后台监测,进一步加大酒精测试的频度和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动议审查和任前把关,强化干部调研,严格人选资格条件,落实“凡提四必”,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定期开展干部队伍调研工作,通过日常开展干部调研工作,深入了解队伍存在的问题情况,通过调研发现优秀干部,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途径。

  2.针对“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巡检机制,对我局所属的设备逐一检查,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对非我单位负责的设备,将协调相关资产单位及时处理;二是依托周例会、民警大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切实提升全警的担当意识。

  3.针对“责任意识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定期对辖区重点部位监控室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业务不熟练的相关人员针对性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上岗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二是建立了常态化“体检”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每月“体检”督查的方式,对学校、医院、寄递物流、行业场所等管理主体进行全面的“体检”,推动压实行业管理主体的“块责任”;三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结合派出所及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对增加出入口或者密集区域的城中村,补装治安探头;四是建立分局、所队两级执法管理中心,对案卷材料每日进行督导通报,确保严格落实案卷保管制度。

  4.针对“存在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使用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强化专项审计监督,聚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三是建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库实施办法,规范车辆维修监管机制;四是建立“一车一卡”制度和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每月录入一车一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加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五是加强车辆日常管理,严格规范公车领用审批手续,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公务车辆ETC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够有力,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廉政谈话会,就严抓严管、拉网排雷、廉洁自律等个当面内容进行了强调,要求全警要守好底线,不越红线;二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组织全局民警召开了龙岗分局正风肃纪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同时,节日期间每天定时向全局民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三是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工作制度,强化对所领导班子特别是所长的监督;四是每月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梳理通报执法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龙岗分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利用周例会、专题会议等平台对民警、辅警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二是下发了《龙岗分局关于开展队伍安全“大警示、大整顿、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一次队伍隐患排查工作,查找漏洞,剖析原因,制定整改举措;三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结合各个重大节点活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内部安全、春运安保等专项督察;四是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每月定期对系统内录入的风险事项进行梳理,并及时督促提醒。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的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堵塞漏洞;三是加大审计力度,严格把关,对存在票据不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的予以退回;四是定期举办全局报账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报账管理水平,同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细化工作措施,从严审核把关;五是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完善准入准出机制,依托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化监测,实时更新替换,对“三家比价”走过场的供应商,发现后一律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六是加强各单位装备管理,加大检查、完善装备库等的力度和频率,进一步提升装备室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督促整改。

  (五)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1.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涉案物品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针对性开展执法培训,定期开展送教上门,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对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周、月通报;二是建立案件办理责任终身制,联合上级单位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执法管理情况进行周通报、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执法履职成效;三是提前谋划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规范管理,加快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各单位涉案财物的管理的检查督导,将各单位的涉案财物统一归口到中心进行分类保管、电脑登记,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管理涉案财物。

  2.针对“警容风纪不够严整,服务群众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依托驻所纪检监察专干机制,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大暗访测警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全局予以通报,并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三是在龙岗区重点企业、部分派出所警务室投放“四合一”自助一体机,尽量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出入境的办证业务。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深化政治建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总要求领航各项工作,进一步擦亮龙岗警队“敬业专业”品牌。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党建阵地建设,筹建分局线上线下党群服务中心,同时,优化分局党组织体系,推动分局党小组建设,将党建学习深入到最基层,覆盖到每一位党员。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托“七位一体”监督体系,深挖“四风”产生的根源,全面掌握队伍中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同时,依托“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加大从严治警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提升警队的战斗力、凝聚力。

  四是聚焦执法建设。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结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2020年训练计划》,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培训力度,努力推动“极致执行”工作理念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同时,依托大督导大督查机制,加大对执法全流程的监督和约束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队伍。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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