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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君说纪第四十八期|@全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施行了!

  •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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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课堂

今日开讲


  前言: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进一步申明纪律政策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龙岗区纪委监委推出【清风君说纪】专栏,突出“实用”“及时”“通俗”等特点,紧跟时事热点,紧扣广大党员关注的、常见的问题,通过情景问答、以案说纪、漫画图解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对党规党纪进行解读。

    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正式施行了。作为与全体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它一出台就引发各界关注,不少读者留言咨询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有哪些内容。今天,“清风君”就来聊聊政务处分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清风君”如是说

  《政务处分法》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的法律,一共7章68条,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政务处分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在监察法提出政务处分概念之前,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为“处分”,其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018年3月20日颁布实施的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至于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都没有明确。

  监察法施行后,为解决工作急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2018年4月16日印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作为实施政务处分的过渡性规范,为起草政务处分法探索经验。因此,该文件只对政务处分的依据、程序作了规定,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仍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缺乏统一规定,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政务处分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它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面系统地规范政务处分制度的同时,该法还明确了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

  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政务处分范围的同时,还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有关党员纪律处分,以及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的规定,进行充实、完善,明确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案例

  2018年3月,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皮溢之,因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巨额司法专项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成为该省首个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公职人员。经调查核实,昌江区监委给予皮溢之开除公职的政务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是监察法出台以后,较早被给予政务处分的案例之一。

  延伸阅读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法律,《政务处分法》是规范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该法将监察法关于政务处分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推进了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该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有了明确的红线,还意味着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的惩戒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对监督者和监督对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学法是守法的前提。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对于监察机关、任免机关和单位,以及广大公职人员来说,要做的就是学深悟透,认真落实。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深入实施,权力的运行将更加规范,清正廉洁的氛围将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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