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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君说纪|党员干部休假,纪律规矩不“休假”

  •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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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么办】

  市直单位干部郭处长日常工作繁忙,一直没时间陪家人。最近,小孩放暑假了,他也打算趁机休个假,和家人外出旅游,放松身心。管理服务对象李老板听说了这件事,主动上门表示,自己在某旅游胜地有投资项目,可以安排他一家人去度假。郭处长有些犹豫,这样的旅游能接受吗?

  【“清风君”说纪】

  暑期到来,不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选择在这个时段休假。不管是探亲访友还是旅游度假,一些别有用心的“围猎者”常会以关心、慰问的借口,安排出行、陪游、宴请等进行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果经不住诱惑,就容易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无论何时何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份不会变,休假期间虽然身心放松了,但纪律和规矩的弦不能松。因此,面对管理服务对象的“盛情安排”,郭处长应保持警惕、果断谢绝,做到心中有敬畏、行动有尺度。

  【相关案例】

  2013年国庆节假日期间,湖南郴电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付国一家四口接受下属郴电国际原副董事长、临沧郴电原董事长陈百红的安排到海南三亚旅游,陈百红安排人员将旅游所产生的费用5万余元在临沧郴电报账。2013年至2017年,付国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收受下属刘某、曾某、陈某等3人所送红包礼金共计4万元。此外,付国、陈百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付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规旅游费用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予以收缴。陈百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延伸阅读】

  在暑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休假时间长、活动范围广、接触的人比较多,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容易出问题。比如,有的公款旅游,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老板、下属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礼金;有的出入不该去的娱乐场所;有的在饭桌上推杯换盏,酒过三巡后,口无遮拦,甚至泄露了秘密信息……以上种种,违反了纪律规矩甚至法律,不能不引起重视。因此,在单位上班也好,外出休假也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都要讲政治、守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绝不能让纪律和规矩也“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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