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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君说纪】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有禁业

  •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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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么办】

  老陈是某市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儿子刚从大学建筑专业毕业,踌躇满志打算自主创业,回家乡大展拳脚。他在感到欣慰的同时,想到儿子以后的事业难免与自己分管的工作有交叉,心里犯起了难,要怎么处理才合适呢?

  【“纪律君”如是说】

  对于儿子可能在自己辖区从事与自身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老陈心存疑虑是对的。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如果亲属违反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因此,老陈应该未雨绸缪,主动向儿子解释清楚党和国家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的要求,取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相关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的儿子云磊,和曾长期在内蒙古任职的中国华电集团原总经理云公民的儿子云凯晨,合伙做煤炭生意。一家内蒙古煤炭私企为了讨好云光中,便以低价将煤炭“批发”给云磊和云凯晨所在的公司,然而云磊的公司并无人员、设备、资金和实际经营活动,甚至买家也由这家私企联系好。云磊等人只需随便签个合同,走个手续,就能拿到数千万元的倒煤差价款。云光中、云公民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延伸阅读】

  投身商海、创造财富、促进就业,本是好事,前提是一定要合法合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特殊,经商办企业更是如此,不仅要防止被用来做“利益交换”,还要防止对其他企业造成“不当竞争”,因此中央出台文件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因此,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管好家人,自觉远离从业禁区,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才是对自己和家人真正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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