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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监委聘请11名特约监察员

  •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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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3日,龙岗区监委举行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选聘区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邵桦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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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有关规定,龙岗区监委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胜鉴、朱建钢、刘志勇、吴龙山、吴跃文、邹业锋、陈科峰、赵倞(女)、胡鹍辉、胡慧(女)、谢欢欣为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10月。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广泛凝聚社会反腐共识、增强反腐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特约监察员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自觉。

  会议强调,加强特约监察员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特约监察员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外部监督,踊跃建言献策、当好“智囊”参谋,反映社情民意、搭建桥梁纽带,积极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宣传。工作中,要着力锤炼政治品格、注重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履职尽责、坚持严于律己。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业务培训,搭建工作平台,为特约监察员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作风、更严的纪律要求,为推动龙岗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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