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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街道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7日 来源:龙岗街道办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和完善我街道林长体系,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街道办负责同志担任;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站站长(主任)和有关委员担任。

  现将龙岗街道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公示如下。接下来,龙岗街道将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森林、湿地资源管理,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龙岗典范。(联系电话:0755-84615839)

龙岗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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