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龙岗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拟对新冠肺炎核酸采样检测服务项目委托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终止(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核酸采样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0164474 |
合同金额(万元):399 |
中标供应商:深圳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 |
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龙岗街道新冠肺炎核酸采样检测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399万,经过两次核酸检测单价的调整(降低)后,合同金额变更为2843410元。目前按实际工作需要,核酸检测数量已增加,合同金额已经使用完,故申请终止新冠肺炎核酸采样检测服务项目委托合同及补充协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植物园路385号 |
联系电话:89623047 传真:89623207 |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
联系电话: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